关于开展科级干部选拔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2-13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山海院办字〔2024〕44号九五至尊VI 科级干部选拔备案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级干部选拔备案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科级干部选拔备案工作领导小组科级干部选拔备案政策研究,统筹指导选拔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1. 选拔范围

    符合选拔条件的教职工(除现职中层外)。

三、选拔条件

详见管理办法。

四、工作程序

(一)报送方案(12月13日-12月18日)

各部门(单位)岗位设置原则上按照管理办法,并将本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备案实施方案(含岗位设置情况),于12月16日(周一)16:00前将电子版、纸质版(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报送至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报送至领导小组审批

(二)民主推荐(12月19日-23日)

1.民主推荐方式

各部门(单位)根据人事处审批的实施方案采用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建议每个科室的科级干部推荐人选1-2人。

2.相关要求

1谈话推荐通过谈话推荐确定科级干部初步人选,谈话对象范围为所在部门(单位)全体中层干部、教师代表,谈话人数原则上不少于部门内部教职工的80%,教职工人数少于80%部门内部全体教职工应参加谈话,谈话过程需记录到《科级干部推荐谈话记录》(附件1)

2会议推荐:在谈话推荐基础上组织开展会议推荐,参加会议人员范围为所在部门内部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少于部门内部教职工的80%参会人员填写《科级干部民主推荐票》(附件2)。

3)民主推荐过程应做好有关记录及相关材料存档部门(单位)根据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情况,填写科级干部民主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电子版、纸质版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于12月23日(周一)16:00前报至人事处。

(三)组织考察(12月20日-12月27日)

各部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要进行全面考察,确定科级干部推荐人选及科室成员人选。同时,将人选名单在本部门(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或出现争议的,由所在部门(单位)认真核实,妥善处理公示结束后,填写《科级干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科级干部推荐人选考察情况表》(附件5),同时12月27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附件4、5电子版、纸质版(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送至人事处

(四)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任科级干部人选,由人事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发文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

附件:

1.《科级干部推荐谈话记录》

2.《科级干部民主推荐票》

3.《科级干部民主推荐汇总表》

4.《科级干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5.《科级干部推荐人选考察情况表》

人事处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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