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海院办字〔2024〕44号《九五至尊VI 科级干部选拔备案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级干部选拔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科级干部选拔备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科级干部选拔备案政策研究,统筹指导选拔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选拔范围
符合选拔条件的教职工(除现职中层外)。
三、选拔条件
详见管理办法。
四、工作程序
(一)报送方案(12月13日-12月18日)
各部门(单位)岗位设置原则上按照管理办法,并将本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备案实施方案(含岗位设置情况),于12月16日(周一)16:00前将电子版、纸质版(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报送至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报送至领导小组审批。
(二)民主推荐(12月19日-23日)
1.民主推荐方式
各部门(单位)根据人事处审批的实施方案,采用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建议每个科室的科级干部推荐人选1-2人。
2.相关要求
(1)谈话推荐:通过谈话推荐确定科级干部初步人选,谈话对象范围为所在部门(单位)的全体中层干部、教师代表,谈话人数原则上不少于部门内部教职工的80%,教职工人数少于80%的部门内部全体教职工应参加谈话,谈话过程需记录到《科级干部推荐谈话记录》(附件1)。
(2)会议推荐:在谈话推荐基础上组织开展会议推荐,参加会议人员范围为所在部门内部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少于部门内部教职工的80%),参会人员填写《科级干部民主推荐票》(附件2)。
(3)民主推荐过程应做好有关记录及相关材料存档。各部门(单位)根据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情况,填写《科级干部民主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纸质版(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于12月23日(周一)16:00前报至人事处。
(三)组织考察(12月20日-12月27日)
各部门(单位)对民主推荐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要进行全面考察,确定科级干部推荐人选及科室成员人选。同时,将人选名单在本部门(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或出现争议的,由所在部门(单位)认真核实,妥善处理。公示结束后,填写《科级干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科级干部推荐人选考察情况表》(附件5),同时于12月27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附件4、5电子版、纸质版(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报送至人事处。
(四)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任科级干部人选,由人事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发文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
附件:
1.《科级干部推荐谈话记录》
2.《科级干部民主推荐票》
3.《科级干部民主推荐汇总表》
4.《科级干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5.《科级干部推荐人选考察情况表》
人事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