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施和设备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教学设施与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其满足教学和培训需要。
2适用范围
用于教学设施与设备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学设备购置、更新、报废及低值消耗品购置计划的审核,院长签批。
3.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汇总、审核各院系部教学设备购置计划,报教学副院长审核。
3.3各院系部负责本单位教学设备购置、更新、报废和低值消耗品购置计划的编制。负责对所属教学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与管理。
3.4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购置和更新的教学设备进行验收。
3.5购置大型的教学设备(价值一万元以上)报董事长审批。
4工作流程
4.1教学设备购置计划
4.1.1各院系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需求、办学规模,提出设备购置计划,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4.1.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院系部教学和培训设施、设备的需求,组织编制学院教学设备购置总体计划并组织实施,经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报院长批准(大型的教学设备(价值一万元以上)报董事长审批)。
4.2教学设备采购
4.2.1服务中心根据审批的教学和培训的设施、设备的购置计划,组织现代教育
技术中心、相关院系部对供方进行选择和评价。按一定的招标形式组织招标采购。
4.2.2服务中心根据审批的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组织采购,组织使用部门验收。
4.2.3对大型、精密、贵重教学设备,实行先论证后采购。
4.3教学设备验收
4.3.1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对新购置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具体按《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3.2对验收不合格的教学设备,由使用部门提交相关报告给服务中心,由服务
中心负责向供应商提出退货或索赔。
4.3.3验收报告由服务中心存档;技术资料、说明书等复印件由院系部保存。
4.4教学设备的报废
4.4.1各院系部资产管理员负责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初审,报教学副院长审核,院长批准。
4.4.2服务中心根据审批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进行教学设施和设备核销和报废处理。
4.5教学设备管理
4.5.1新购置的教学设备验收合格后,服务中心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4.5.2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员负责新登记设备条码粘贴、在用的教学设备日常管理
工作,保证账、卡、物一致,并在学院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完善资产信息。各使用部门做好教学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各使用部门负责对教学设备附带资料的保存、教学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维修档案的建立。
4.5.3普通教学设备故障或损坏,由设备管理员填写《九五至尊VI 仪
器设备维修表》,由服务中心协助院系部及时联系维修。
4.5.4大型教学设备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院系部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出现严重故障无法处理时及时提报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协助院系部联系厂家维修。
4.5.5各院系部负责制定教学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守则。
4.5.6各院系部负责在实习场地张贴教学设备操作规程、安全守则等规章。
4.5.7教学设备的使用与维修情况,应有记录。
4.5.8对于租用的教学场地、设施和设备,租用前由服务中心组织院系部对场地、
设施和设备进行评估和验收,形成评估和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与租用方签订租用合同。
4.5.9租用期间场地、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使用和维护由各院系部按照程序4.5执行。
4.6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4.6.1每个季度,各院系部制定下学期的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报服务中心。
4.6.2服务中心将汇总后的低值易耗品报院长审批后组织采购,采购完毕后通知各院系部及时领取,并做好领取记录。
4.6.3每次实验、实习或实操后,任课教师将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填入使用登记表中。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5.2低值品管理拌饭
5.3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6质量记录/表格
6.1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SDHS-02-11-01(服务中心保存,长期)
6.2仪器设备维修表SDHS-02-11-02(服务中心保存,3年)
6.3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SDHS-02-11-03(服务中心保存,长期)
6.4物资调拨单(服务中心保存,1年)
6.5仪器设备账(目)(服务中心保存,长期)
6.6仪器设备使用记录SDHS-02-11-04(服务中心保存,长期)
6.7低值易耗品领用明细表SDHS-02-11-05(服务中心保存,1年)
6.8低值易耗品申购计划SDHS-02-11-06(服务中心保存,1年)
6.9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SDHS-02-11-07(服务中心保存,长期)
6.10低值品购买申请表SDHS-02-11-08(服务中心保存,1年)
6.11低值品领用明细表SDHS-02-11-09(服务中心保存,1年)
6.12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SDHS-02-11-09(服务中心保存,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