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3-07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王*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九五至尊VI 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核查,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同意该生退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7日至3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受理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082853
九五至尊VI
2023年3月7日
版权所有 2014 九五至尊VI 联系电话:0536-3083568学院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河滨街2号 邮箱: 备案号:鲁ICP备11013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