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按照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启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的意见》(鲁教职发〔2015〕4号)精神,启动了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公布了山东省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牵头院校名单。我院作为航海技术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牵头院校名列其中。这对提高我院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水平,锻炼教学队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
我院将认真学习鲁教职发〔2015〕4号文件,深刻把握、领会精神,明确开发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要求、流程及关键环节,加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校政合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讨,广泛调研,同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时高质量完成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