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鲁教规办【2021】3号文件,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积极参与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请将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纸质版于4月21日前交至科研处。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科研处
2021年3月10日